棗人社函〔2024〕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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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棗莊市創業培訓師資管理
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創業培訓師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魯人社函〔2024〕31號)要求,我們制定了《棗莊市創業培訓師資管理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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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棗莊市創業培訓師資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促進創業培訓質效提升,根據《關于印發<創業培訓標準(試行)>的通知》(中就培發〔2018〕2號)、《關于印發〈馬蘭花中國創業培訓項目組織實施規程(試行)〉等技術文件的通知》(中就培發〔2020〕7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創業培訓師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魯人社函〔2024〕31號)相關要求,結合棗莊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創業培訓師資,是指通過市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篩選、選拔、培訓并取得相應師資培訓合格證書的創業培訓講師。
第三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創業培訓講師培訓計劃擬定、培訓組織實施、教學交流、管理服務和師資庫建設工作。(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創業培訓師資日常管理和年度考評。
第四條? 講師應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持續加強業務能力的提升,嚴格按照培訓技術標準承擔創業培訓任務,并做好后續服務。
第二章? 創業培訓講師培養
第五條? 創業培訓講師是開展創業培訓的師資力量,應當參加相應課程的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后承擔相應課程的授課任務,講師培訓依托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馬蘭花創業培訓技術服務管理平臺進行。
第六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制定全市創業培訓講師培訓計劃,并將培訓計劃、申請條件、班期信息等向社會公開。
第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經個人申請、培訓機構推薦,可以申請參加創業培訓講師培訓。
(一)遵守法律法規,身體健康,思想品德和職業素養高尚,熱愛創業培訓,執行創業培訓規范標準,具備較強的學習、溝通、合作等綜合能力;
(二)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有創業經歷者可適當放寬要求。有成人教學經驗或有創業、企業管理經歷、經濟學或管理學相關專業背景優先;
(三)申請參加網絡創業培訓講師培訓,還須持有“創辦你的企業”講師培訓合格證書,且掌握一定互聯網操作技能。電子商務相關學習背景或互聯網創業、從業者優先;
(四)承諾能夠服從市、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選派,愿意并能長期承擔學員培訓授課任務及創業培訓相關工作。
第八條? 申請參加創業培訓講師培訓的人員應填寫《創業培訓講師培訓申請登記表》(附件1),經區(市)初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復審后,由授課培訓師再進行篩選。
第九條? 創業培訓講師培訓班每班期不超過30人,時長不少于80課時。講師提高培訓一般每班期不超過30人,時長不少于24課時。培訓內容、技術要求等按照省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創業培訓項目或課程師資培訓標準執行。
第十條? 創業培訓講師培訓班的授課師資由省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派遣,一般由2名創業培訓師擔任。
第十一條? 創業培訓講師培訓班結業考核由授課創業培訓師負責,考核內容一般包括理論閉卷考試和試講,網絡創業培訓講師還需要考核網店成果和網店規劃書,同時要參考出勤率(不低于95%)綜合評定成績。
第十二條? 綜合成績合格者,由山東省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核發創業培訓講師培訓合格證書,并將取得證書人員的信息錄入山東省創業培訓師資庫。
創業培訓講師本人應及時在山東省創業培訓師資庫進行實名注冊認證,并維護個人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等信息,如實填寫個人培訓教學、能力提升、參加活動等情況。
第三章 創業培訓講師管理
第十三條? 創業培訓師資資格設實習講師、講師二個等級。
參加培訓且取得創業培訓講師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為實習講師。
實習講師不能承擔培訓教學任務,須在6個月實習期內參與至少3次不同班期的跟班觀摩教學,跟班觀摩總時長不少于80課時且須覆蓋教學全程,實習期滿后填報《實習記錄表》(附件2),并由授課講師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實習講師填報的《實習記錄表》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的轉為講師;對不符合要求的,延長其實習期直至符合相關條件后方可轉為講師。符合條件的講師可承擔培訓教學任務。
本細則實施前,已獲得創業培訓講師培訓合格證書的按照講師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創業培訓講師職責?
1、積極宣傳創業政策,促進創業培訓持續創新發展。
2、服從市、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理,嚴格按照課程技術要點承擔創業培訓授課任務,運用監督評估工具做好培訓過程的信息收集和意見反饋。
3、培訓結束后按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求,與培訓機構共同做好資料存檔及報送工作。
4、對培訓學員的創業活動提供后續支持服務,做好后續服務及監督評估。
5、積極為市、區(市)創業培訓活動提供技術支持。
6、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結合實際在上述職責基礎上賦予講師其他相應職責。
第十六條? 支持行業專家、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創投風投機構人員等專業人士,通過培訓成為創業培訓師資,提升創業培訓專業化水平。
第十七條? 完善優秀師資交流機制。定期組織提高培訓、研討交流、觀摩教學、講師大賽等教學活動,提升師資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支持優秀創業培訓師資等成立創業指導工作室,為參加培訓的學員提供開業指導、創業政策、創業孵化等后續服務。
第四章? 創業培訓講師年度評估
第十八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師資年度評估,評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師資職業道德、教學能力、培訓授課相關情況、學員滿意度、后續跟蹤指導服務、參與公益志愿服務等。
第十九條? 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在本地注冊登記的創業培訓講師開展年度評估,評估結果包括優秀、合格、不合格3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原則上不超過15%,并將評估結果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第二十條? 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創業培訓講師納入創業培訓專家庫,優先推薦參加講師提高培訓、培訓師選拔、交流學習等活動,參與技術支持、活動策劃、活動組織、項目評審及培訓評價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年度評估中,創業培訓講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評估結果為不合格:
(一)不履行師資職責,違反創業培訓管理制度或所授課程技術標準,經提醒拒不改正的;
(二)采取掛靠證書等方式,為培訓機構備案承擔補貼性培訓任務提供便利的;
(三)在培訓教學過程中,發表不當政治言論或有引發惡劣影響、造成嚴重后果的言行;
(四)與培訓機構串通,為弄虛作假、培訓欺詐、套取騙取補貼資金提供便利或參與其中的;
(五)其他違反職業技能培訓有關規定的。
對年度評估不合格的轉為實習講師或延長實習期。出現第(三)、(四)種情形之一或連續兩年評估不合格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后,3年內不得參加補貼性創業培訓教學。
第二十二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在全市開展培訓教學的外省創業培訓講師管理工作,培訓講師相關信息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外省創業培訓講師首次在棗莊市開展培訓教學應按照實習講師要求管理。
第五章? 師資培訓合格證書和信息管理
第二十三條? 創業培訓講師和其他課程創業培訓師的培訓合格證書由省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統一印制、核發和管理。
第二十四條? 創業培訓講師培訓合格證書實行全省統一編號。證書編號規則為山東行政區劃代碼37+各市代碼2位數字(如棗莊為04)+課程模塊區分碼(如創辦你的企業為01、網絡創業為02)+證書順序號。
第二十五條? 加強創業培訓師資基本情況、培訓教學、教學質量、年度評估等信息的整理,依托省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智慧平臺,建立市級創業培訓師資庫,實現創業培訓師資實名制動態管理。市、區(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按權限維護創業培訓師資庫信息。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創業培訓講師培訓申請登記表
? ? ? 2.實習記錄表